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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96年起在当地某食品厂从事财务工作。2000年时厂子被达能集团兼并,我仍在原岗位工作至今。现因单位变更原职务内容,致使我无法继续工作而最终解除劳动合同。达能集团只同意支付给我2000年以后的经济补偿金,请问您96年至2000年的经济补偿该怎么办?(跟达能有劳动合同,跟兼并前的企业没签定劳动合同,但是事实劳动关系)

公司企业
2007-02-08 15:20: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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