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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9月10日将买来的油渣 准备拉出卖给别人,在运货的过程中,被喀什四十五团的综合治理办公室 拦截住,并没收油渣40吨,以不能在团内卖出生产资料为由,处以当时油渣价格0.65/KG 的3倍价格处罚,并不出具罚单就扣车,现在造成共8万元损失,

证券投资
2007-02-05 11:17: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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