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10月20号去的某超市工作,他们说需交500元的压金,必须工作在半年之上才可以在辞职一个月后才可以退还全部压金,可到现在我已经在那里工作了一年之久,是他们辞退我的,因为我没有把自己的商品看好,发现有过期的商品,而把我辞退,他们说让我把所有过期的商品全总按零售价买去,并扣我压金300元.可我工作时,所有的坏袋/涨袋/快到期\\\\\\\'/或过期的商品都可以退的,可我不在那里工作了,他们说不能退,不返还我的压金,并让我按零售价格买走,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