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们是一个原国有企业内退职工,在我们办理内退那年,工厂卖给了一个外地企业,当时由县里的领导班子承诺办好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补助,由于当时广大职工缺乏法律常识,也没签什么书面合同,因为这之前一年 内退 的职工(企业没卖前)由企业一次性补交够了15年的医疗保险,对我们这一界内退的员工,现在很多人才知道对于医疗保险,企业最多交六年,(六年内够退休年龄的停止交纳,不够的交到退休为止)。当时县里的领导也没说医疗保险要交15年,才终身受用,而企业只交六年,语言含糊,且前一界内退的都交够了,都以为没问题,现在面纱慢慢被揭开,请问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政府对代我们这种内退人员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最好发一些可查询的信息或资料,甚是感谢!!! 还有我们这种情况上法院好告吗? 谢谢!!

证券投资
2007-01-17 16:43: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