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在一家通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上班,公司共有四人,股东两人及两名员工我是其中一名员工,工作4年但就第一年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公司性质为私企,2006年10底,由于公司股东之间出现分歧,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公司总经理于2006年10底协带公司的公章及人名章离开公司,而公司仍在继续维持经营,公司所有员工仍在公司的实际经营地正常上班。但是2006年11月11日,星期六,在所有员工的休息日,公司法人回到公司,在没有事先通知公司任何人的情况下将公司的门锁换掉,并将公司的门上贴上封条。而后在周一给我们员工发短信告之本周不用上班,工资照发等信息,我们多次打电话给公司法人问明原因,并希望其能给予明确的说法,但其一直避而不见,同时我们求其开门取回公司内个人比较重要的物品,却一直都置之不理。2006年11月20日,公司应在本日正常发工资,我们员工事先曾多次联系并于当日回公司等待领取工资,但公司法人仍不肯露面,直到今日我仍没有领到上月工资。我也没接到公司任何辞退我的通知.我现在已经在家待了一个月了该怎么办希望您帮帮我指点我

损害赔偿
2006-12-26 20:22: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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