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碰上这么一件恶心事,今年7月我在济南科技市场买了济南**经贸公司的办事员鲁**一块无线上网卡和一年的资费,并且约定9月份我离开济南的时候把这么东西折价卖给他。9月我按照约定卖给他,他应我要求写下收条,在收条上注明在月底还钱共800元,在收条末尾注明了写欠条的时间__9月25日。
在接下来后,鲁**用各种借口拖延,我委托朋友前去讨要,他承认但是不还。
我感觉很麻烦,钱不多,请专门的律师好像划不来,但是不要吧我心里又很觉得恶心。请问律师老师,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啊?难道这种人就没有办法治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