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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人事部门的负责人。 1、我公司一名员工因为自己的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合同期未满),要求付补偿金,这合理吗? 2、我公司另一名员工,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一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他也要求付补偿金,这合理吗 3、还有一名员工,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达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月通知吗?公司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证券投资
2006-11-24 18: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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