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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前几天咨询过您问题,您的回答我很满意,现在又出现了新情况:我交完股金后,公司却没有给我注册!我今年2月份交给公司20万股金,公司开具股东证明是说我占有20%的股份,但是直到8月份公司才到工商局去注册,而且没有把我写入股东名单中。我跟公司有口头协议如何把这笔钱退还给我,目前还没给我,说是要下个月十号。我该怎么办?我如股时是增资100万,但注册时是以200万注册的。股东证明上只说我入了二十万,占有20%的股份,没说注册资金是多少,那是否说明我现在应该有现在公司20%的股份(即40万)呢?已经开了股东证明了,听朋友说这叫“虚股”,不太清楚是什么意思。公司在我交纳股金后没有开任何股东大会,我手头只有一个股东证明和一个总裁的承诺书(承诺本金不丢失),均有总裁的签名和盖章。我到底算不算股东呢?公司这样做是否欺诈?毕竟20万不是小数目,我该怎样获得赔偿?请您联系刘**(晚7点以后),谢谢!

公司企业
2006-08-22 17:08: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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