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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主题: 购房引发的经济纠纷 案情详细描述: 地点:桥南金属水暖市场临街二楼住房133、97平方价格112000元。经过:2006年6月12日在金属水暖市场副经理介绍下(与其副经理见过几次)购买了金属水暖市场法人代表的住房,其法人不在家里,与其老婆和金属水暖市场副经理达成了买房协议,金属水暖市场副经理在买房协议下签写了证明人!(当时我问过她们土地证、房产证有没有和银行、及其他人有债务纠纷,她们很肯定的说没有,又说在月底把我的房子过户事情办理好。没办理好的话退还房款。后来得只其土地证、房产证已经抵给别人,)钱共计112000元、由于其房主因和别人的经济纠纷导致我的住房被其他债主将门锁掉了!我得知情况后马上和房主商量退房,其房主也同意退房,但一时没钱,在几次商量后已退还了一部分,现还欠77000元.先后约定在18日退还,(事后发现其老婆已经和其丈夫离婚,金属水暖市场副经理和房主的老婆说到时候没钱的话,房子还是我的,同时以87000元钱的价格抵给我。我问她们是否可以做主,她们说可以!)18日我去拿钱又没有,于是我和她们去了当地派出所进行协商,订于6月30日退还所欠房款,但时间已到我去了又没钱,又说在7月20日一定退还。我今天得知有一部分的债务人已经向法院提起上述,(其本人有6栋房产的门面估计价值在100.000.00元左右)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和他们一起上述还是等7月20日在做决定了!请给予帮助!谢谢!2006年6月29日:我与其丈夫也就是金属水暖市场的法人代表又在次协商达成了7月20日还款的协议

保险纠纷
2006-07-04 1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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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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