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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6日,我在泸州市**买了一套二手旧房,我们一次性付清房款给甲方,甲方同时把房产证,国土证等一切手续过户给了我们,并签了一份协议如下: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位于泸州市*******16号3-8的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整(**000.00)。 二、房屋过户转售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现住房设施完好交与乙方(除卫生间门已损害外),甲方交房给乙方后,一切设施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拿到新房钥匙后八月内交房与乙方。如到期未交房,甲方按每月200元付给乙方房租。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 2007年2月5日 2007年2月5日 当时甲方口头承诺,甲方买的新房合同中要2007年5月得到钥匙,甲方考虑到可能要延期,所以要求我们把甲方的搬迁期延长为8个月,之后未搬迁再付我们房租。 可到现在近一年了,甲方新房的房产公司因为一些道路纠纷,到2007年12月下旬才通知甲方拿钥匙,也就是说延期了7个月,现在甲方以我们的协议为由,变更时间从甲方房产公司通知拿钥匙的时间开始计算。要8个月以后才搬迁或付房租。 请问:甲方和他们房产公司的房产延期风险是否由我们单方承担?甲方卖房时的口头承诺是否在法律上生效?能否要求甲方从2007年5月开始计算搬迁时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08-01-05 00:03: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04年我在父亲单位花8W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单位有规定房屋不能对外买卖,所以一直没有过户,我们只签了协议,在协议上有原房主夫妇和他小儿子的签名,还有原房主夫妇的身份证复印件,我们当时签协议的时候还有第三者证人的在场签名。在我买房一年多以后原房主因病过世了,我的房子还没过户啊~!原房主过世了那这房子不就变成遗产了嘛?!遗产就是属于他们母子的共同财产。我好担心我的房子会保不住。就去找原房主的小儿子帮忙(他们父子是同一单位的),我说我愿意出点钱给他只要能帮我过户。刚开始他还说他去找他哥哥和姐姐商量,一拖就是好久,后来我再去找他 他就说,他爸爸临死也没分一点东西给他姐姐 他姐姐是不可能答应帮我的。现在我父亲单位已经被别的单位合并了,我听说新领导要将这里扩建,我们住的宿舍区很可能要拆,当我再去找原房主的小儿子时,他说,他父亲已经过世了,就算这房子拆了将来分的新房子一定会在他的名下,到时候他在跟我过户就容易多了。(在我跟他交谈的时候他还透漏:他离婚时把房子给了前妻也是没过户的,前不久他前妻也来找他把房子过户,他没答应此人再婚后,又生了个儿子,现在他住的还是单位的临时宿舍。) 他见我这么急就说,要是你不放心那也很简单啊!我把房款退给你 你把房子还给我就是了!!!我晕啊~他把那时的房款退给我 那我不就得睡马路了嘛?我越想越玄......希望哪位好心的律师能够帮帮我~!
  • 啊,对不住,多发了一帖。请管理给我删掉一帖。
  • 口头上的承诺如果对方承认的话当然生效。主要看对方是否承认。
    如果承认就按承诺的时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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