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们是一家生产桶装纯净水的企业,99年我们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一住宅小区的管道纯净水供应系统,全日供应管道纯净水。当时由开发商出面收取200多户业主的管道纯净水开户费共计23万,其中开发商交我公司17万作为部分设备投资和运行费用。2001年业主入住后,我公司以用户利益为重,在只有30户业主使用,企业亏本经营的情况下,仍坚持向用户供应管道纯净水。2004年因管道损坏,不能继续供水,我们企业及时进行了修复恢复了正常供水。后来管道又多处损坏,原因是小区的道路上停放了许多汽车所致,把道路下面的水管全部压断,而当时在排水管时根据原小区规划,开发商没有考虑到小区道路的停车。根据管道受损的情况,要恢复供水得重新排管,工程费用大,而且投入后,用户仍只有实际业主的14.85%,企业将造成更大亏损。在此情况下,我公司从大局出发,寻找补救办法,对用户采取免费赠送饮水机再给每户供应瓶装纯净水,每桶给予六元的优惠价(20升市场价每瓶10元),和原管道纯净水的价格一样(每升0.3元)。 但对此,入住业主仍表示不满意,现小区业主委员会已到法院起诉,要求我们和开发商退回收取的纯净水设备投资费用。

刑事案件
2006-08-07 17:17: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餐馆老板如何维权
消费者维权 1446
侵权专利赔偿标准
专利法内容
侵权专利赔偿标准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范本
民法典 328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范本
业主不满意物业服务质量是否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 1599
业主不满意物业服务质量是否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