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5日上午10:40左右,被同班工人用工作剪刀连刺15刀。造成心脏、肺、肠及左上肢受伤,经应城人民医院抢救目前在公司医院康复治疗,应城公安局司法鉴定为重伤。本公司认为是执行制度受伤,已按工伤待遇在执行。目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杀人者当天下午上吊自杀,市公安局认定故意杀人,畏罪自杀。

经济相关
2006-08-02 11:47:0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你可以提出伤害赔偿;关于精神赔偿,由于本案涉及刑事,是否精神赔偿有争议,且最高法院的解释排除了精神赔偿,因此,能提出精神赔偿的可能性小。
    2、赔偿的金额依法定的项目和标准计算,主要有:医疗费,据实计算;误工费,按误工时间,比照工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误工费,同误工费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程度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残疾程度等情况计算。
    3、可以协商解决。
    4、咨询一般不收费。
    5、若要打官司可以聘我为律师,代理费2000元左右,其他费用(打官司过程中的一些开支,如交通、文印等)500元左右。费用要先交。
    6、如果他有财产,能打官司,以他的继承人为被告。胜诉应当没有问题,关键要搞清楚他有无财产,如果他没有财产,胜诉的作用不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