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y636589,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他们如果留存了建房的支出费用票据,那么在其搬出后,房屋产权归您一人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出资不能算是赠与。房屋的使用费您可以要求,但法院不一定能支持,至于对方要求的增值费用,法院应该不会予以支持。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再与我联系。
联系方式,请见我的个人主页。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范林刚 律师
2006年7月22日 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