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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三兄弟两姐妹,自父母过世后,涉及到父母的老平房要拆迁,平房一共分成两本户口,父母住的那间三十平方户主是我一家,另外的户口本上大哥是户主.另外的户口本上面积四十八平方,分成前后两间,因为二十五六年前,大哥与二哥要结婚,老爸用四百元买下了地皮,两兄弟都参与盖起来的.后来二哥讨了余杭的二嫂,三年后就搬走了,工作也去余杭,二姐没出嫁就去住了二哥这间,大哥也住了没几年,分了新房也搬了,我就住进了大哥这间,直到我结婚也搬出了.大姐的儿子因为在杭打工,所以就搬进了我这间.五年前,二哥因为来杭做生意,又住进了当初他结婚时的这间,直到现在,大哥因为儿子结婚腾了自己的房子也搬进了当初他结婚的那间.现在面临拆迁的事,由于产权都是老爸的,需要大家公证签字过才生效.大哥和二哥都认为该给他们一人一间的,至于我由于是最小的,03年结婚时给了三万元就不能再参加分房了.两个姐姐也都想分一份,各人都有各人的算盘,分不好.请问我能够分到多少,如果房子折现的话是按经济适用房价还是按商品房价来合理分配?

房产纠纷
2007-12-10 17:27: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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