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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书 1.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XXXXXXXXX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2. 甲乙双方协定的房屋成交价四万元,乙方于2005年8月1日前,一次性交付甲方,房屋于当日交付使用。 3. 交易后,房屋办理过户时,甲乙双方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4. 交房后发生的水电费。取暖费。闭路费。物业费。维护费等由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上述费用在甲方工资中扣除,乙方应在当月付给甲方同等数额的现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付。 5. 房屋成交后由电厂以房屋的名义补给的各种福利待遇由甲方享受,乙方无权享受。 6.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房屋归乙方所有。 7. 房产证下来后交付给乙方。 8. 因房证暂时不能过户,在过户前使用甲方名,房屋与甲方无关。               甲方:XXX               乙方:XXX               证明人:XXX   XXX    XXX               日期:2005年6月23日      说明:由于本房屋是电厂福利分房,当时没有房证,电厂对本单位职工不收取暖费。房证于2006年12月发下来。由于他拒付给我取暖费,我没给他房证,他一直在住这个房,但没过户. 这个协议有效吗?我不给他过户违约怎么赔偿?

房产纠纷
2007-12-09 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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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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