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苏州国际外语学校的老师,我在2001年和学校签定了一份合同,时间是2001年9月到2006年6月,在上个月,合同到期了,学校通知我续签,然后我签了一份一年期的合同,时间是2006年7月10日到2007年6月30日。我在2006年7月7日向学校提出了辞职。

债权债务
2009-03-15 21:07:3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7月10日是合同起始时间而不是生效时间。7月1日~9日期间虽然存在合同空缺期间,但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续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执行。2/劳动者有权选择自己的职业,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你随时可以辞职,但应当承担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3/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目的在于给用人单位重新聘用新人以保障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如果因你的突然离职而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你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4/违约金可以约定,协商一致是基本原则。已经约定的违约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应当执行。
  • 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需提前1个月通知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不续签合同有赔偿吗
30605
解除租赁合同起诉状范本
解除租赁合同
解除租赁合同起诉状范本
房产产权比例有哪些
产权比率分析
房产产权比例有哪些
政府采购合同违约责任该如何界定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违约责任该如何界定
朋友间借款没有借条
借条 4294
朋友间借款没有借条
朋友间借款欠条如何写
欠条 7529
朋友间借款欠条如何写
欠条的合法有效期限是几年
欠条 6403
欠条的合法有效期限是几年
借条和借款合同的识别和区别
借条 6794
借条和借款合同的识别和区别
骗写下的欠条怎么起诉
欠条 5896
骗写下的欠条怎么起诉
骗写下的欠条能起诉吗
欠条 5514
骗写下的欠条能起诉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