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 认为:劳动法规定职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须提前30日通知单位。对违约责任未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应补偿单位培训、招聘产生的合理损失。单位要求支付违约金(2万)明显过高。你如现在未上班,也无任何重要材料被单位扣下。可不予理睬。等单位提出仲裁时要求仲裁减少违约金数额。如单位不允许离开或以扣押证件相要挟。你可主动提出仲裁。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再与我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13882145621、 88195027发邮件LW796@126.COM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
李伟律师
200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