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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4月3日到浙江义乌美联工贸有限公司应骋保安工作,后来因公司的各种原因,我于2006年5月10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一个月后公司同意我的辞职申请。但在2006年6月20日结算工资时,公司只给我结算50%的工资,五一劳动节加班的工资也没给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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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0 18:12: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