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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斌是在04年5月加入**网络无线事业部并于同年11月离职,在工作期间因为本人承担无线事业部的运营工作出差频繁;而同时由于无线事业部财务结算方式原因本人多次垫付相关费用。直至离职时仍有已经通过公司审核的贰万余元的报销费用未能结算,同时离职时的公司补偿金陆千余元也未在当时结算。 本人在离职后曾经多次联系无线事业部的李**(事业部总经理)、王**事业部财务负责人等人,询问该项费用的领取事宜;从04年12月直至05年7月份期间,李**等人一直告知本人此项费用公司一直没有把钱款转下来他们没有办法给我.只是说他们会帮我和公司高层沟通,而后就一直没有结果。后在05年7月,我和**网络北京公司的财务杨岱联系咨询相关事宜,才得知本人的相关费用报销款都已在05年的3月份报销完毕,款项都拨付给无线事业部王**让她处理报销发放。而在此期间李**与王**一直告知费用没有下来。而此时无线事业部已经开始进行停止运营的善后工作,本人在获知这些情况后,及时和北京分公司的财务杨岱联系提供本人记录的费用记录给她核算,经过她的核算确认后,本人当即与上海公司进行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供了相关的资料。上海公司李经理表示上海公司正在与李**等进行法律诉讼,其会将此情况反映给高层和法院.然后就是让我等待消息.期间本人仍多次与上海公司李经理进行联系,其还是表示这个意见.现在最新的情况是李**的财务费用都已经结算完毕.我在本月13日与上海公司李经理沟通后得到答复是公司高层认为按照财务手续我已经在报销凭证上签收了,公司不承认这些费用.我想就此说明一下:无线事业部设立在北京但是隶属于上海**宽频投资有限公司.事业部因为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一直未设立单独帐户,事业部的运营资金和相关财务费用都是由上海**宽频将费用转至**网络北京分公司的帐户上由北京分公司的出纳进行处理再支付给无限事业部.无线事业部的财务手续一直是按照这个流程进行运作:事业部各相关环节人员将月度预算报事业部总经理李**汇总后,由李**制定月度总预算提交上海公司,上海公司按照预算拨款给北京分公司后转款至无线事业部的财务经办人王**,由王**负责管理,事业部人员请款要求获得李**批准后在王**处领取事后的报销流程是当事员工提交原始票据给王**后,由王**进行审核制单报销单后,交由李**签字送北京分公司财务审核后拨款至王**的个人银行卡中进行报销发放.在报销流程中员工在没有实际领到报销费用的情况下就需要先在报销凭证上的领取栏填写好本人的名字.其后实际领取时是在王**自制的一个现金领取表上面签字领取,员工对于报销款实际拨转下来的时间一无所知,全由王**掌握. 。并根据我核实的情况为每笔 报销款拨付给王**时都是延后的,每笔款项实际支付时间都有转帐凭证可以证实。

公司企业
2006-05-26 15:35: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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