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岳阳北大青鸟培训一个学员,因为家住岳化,后受同班同学邀请一起住在岳阳国大附近的居民出租房(一共5人)生活学习,寝室一共有4台电脑(3台台式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其中有位同学有一台配置非常好的台式机和一台配置较一般笔记本电脑,由于我没有电脑用,他主动将电脑借我使用,居住不到一个星期,就在周末星期六的凌晨寝室被盗,5人都损失不同财物,其中这位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和放在枕头边上的手机都被偷,还有一位同学的手机衣服被偷,我也被偷了300多现金和其他生活物品,另外两位同学只是偷了几块钱和几件衣服,现在这位同学找我索赔电脑,说电脑放在我的床边被偷,没有交还电脑给他保管,逼我赔偿他笔记本电脑一半的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