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个人原因离职后,能否在深圳市申请失业保险金,主要取决于是否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失业人员需满足这一条件才能按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具体而言,如果您的离职是由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而非您主动辞职,那么您就有资格申请失业保险金。
在申请失业保险金时,您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并注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原因。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出具书面证明,您可以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相关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若用人单位仍不配合,将面临每人五千元的罚款。此外,如果因用人单位拒绝出具书面证明导致您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您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热线电话为12333,您可以通过该电话咨询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以及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在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您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将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重新就业或达到领取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和金额与您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有关。在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具体期限根据您的缴费年限确定。失业保险金的金额则根据您的缴费基数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通常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
综上所述,如果您是非个人原因离职,且用人单位已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那么您可以在深圳市申请失业保险金。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如果遇到任何问题,您可以拨打12333热线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