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大人,我有几个问题,请帮忙. 1、我是1998年10月份进一私营企业工作至今。公司是实行一年一签合司的模式。98年签了第一份合同,后面每年签订的合同的时间都接不上。我的工作年限是否应从签订第一份合同开始算。 2、由于公司内部管理上的问题,先前与我签订合同的是以集团总公司的名义,2002后改为与集团内的法人公司签订,我进公司时这个法人公司还只是一个小部门,没有法人资格。但我一直在这个部门工作。如果现在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申请经济赔偿的年限是多久,是应该从98年进公司之时算还是从2002年才开始算? 假设我在集团内两个法人公司之间有个调动,合同都有签过,又如何算工作年限呢? 3、合同期满时,公司不愿再与我续签合同,但没有说明原因,我有权申请经济赔偿吗? 问题有点多,烦请律师大人们帮忙了。急盼回复。 谢谢了。

劳动纠纷
2004-07-26 21:54: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