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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来自南京栖霞区的,请问公司不缴纳社保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7-05 09:14: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办理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时不交税,经营时需依法纳税。个人社保可分为两部分,如果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可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申请同意后由个人按年在灵活就业窗口缴纳社保。
    如果有办理税务登记,可在税务机关作社保登记,由税务机关按月代征个体工商业户社保费。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 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办理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时不交税,经营时需依法纳税。
    个人社保可分为两部分,如果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可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申请同意后由个人按年在灵活就业窗口缴纳社保。
    如果有办理税务登记,可在税务机关作社保登记,由税务机关按月代征个体工商业户社保费。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 工作多久了,现在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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