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搅拌车驾驶员,大多数时候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2小时。公司工资发放标准是底薪加计件工资,不管你上多久班,都是按照这个单价算工资。请问我可以主张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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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下,您很可能有权主张公司补发加班费。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您每天上班时间超过 12 小时,已经严重超出了法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虽然公司采取底薪加计件工资的方式,但这并不能免除其支付加班费的法定责任。
您需要收集好相关的工作时间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安排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以便向公司主张补发加班费。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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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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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你可以主张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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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主张补发加班费。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若公司安排您
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未安排补休或法定假日工作,应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如未得到合理加班费,您有权向公司提出补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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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具体操作:1.收集加班证据,如工时记录、工资单等;2.与公司人力
资源部门沟通,提出加班费补发要求;3.如公司拒绝,准备相关材料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4.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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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先与公司沟通协商补发加班费,如无果,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对效率、成本的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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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