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2400,因为老板缘故让我最后一天不要去上班,因此不给我发底薪和提成 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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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合同的吗,么有可以办给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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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老板因个人原因让你最后一天不去上班,并不能成为不发底薪和提成的合法理由。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你的合法权益,如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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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处理方式如下:
1. 与老板协商,要求支付应得工资和提成;
2. 若协商无果,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附上相关证据;
3. 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并准备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4. 在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前,收集并保存好所有与工资和提成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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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此类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与老板协商解决、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劳动仲裁。选择处理方式时,可先尝试与老板沟通,若无果,再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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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