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申请的单间配套公租房,续租时,被查到我名下有房(但房子在主城区镇上),系统默认不通过。怎样才能继续续租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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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国家提供给住房困难群众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不能有住房,或者虽然有住房但是人均住房面积不能超过15平方米。续租的时候被查到你名下有房,所以系统才会默认不通过。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你想继续续租该房屋,可以在异议期内,前往公租房管理局,向工作人员提交证明材料,证明你在主城区没有住房,或者虽然有住房但是人均住房面积没有超过15平方米。如果公租房管理局经过调查核实,发现你确实符合续租条件,那么你就可以继续续租该房屋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租房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续租条件和流程,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租房管理局或者相关部门,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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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联系公租房管理部门租房条件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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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要看一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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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租房政策通常优先考虑无房家庭。若被查到名下有房,可能影响续租。如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无法续租的情况,需搬离公租房。建议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规定,看是否有可能提供额外材料以证明仍符合续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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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希望续租,可尝试以下操作:1. 向公租房管理部门提供证明,说明名下房产并未用于自住,且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2. 如条件不符,可申请换租较小或条件较差的房源;3. 若前两者都不可行,需搬离并重新申请公租房。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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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处理方式包括提供证明材料争取续租、申请换租或重新申请。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如名下房产使用情况、家庭收入状况等。建议详细了解当地公租房政策后,再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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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