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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哺乳期,做的是教育行业,2021年8月入职一家公司,去年11-今年的1月修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每个月发了1000块钱生活补助(扣除五险一金剩余200多),去年的7、8月学生放暑假,每个月工资2200,扣除五险一金剩余1400多,公司去年7月份以经营唯有整体降薪,不接受就需要离职,降薪之后,正常月份每个月工作4720,扣除五险一金只有4001,现在公司合作项目要终止,公司谈解除劳动合同,N+1赔偿时说要按照实际发放工资,4001*7+.1400多*2+200多*3之和除以12,再乘以4,否则我就需要接收调岗,或者待岗安排(8月25日合同到期,然后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每月给2000,直到11月份哺乳期过去)以上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6-24 12:35: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能按N+1进行补偿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包括产假期间的补助和实际工资。如未依法支付,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经济补偿的获得。
  • 若接受赔偿,需确保金额计算合理;若不满意,可申请劳动仲裁,要准备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还可与公司协商,探讨是否有可能的内部调岗或其他补偿方式。每种方式均需谨慎评估自身权益和长远影响。
  • 针对此情况,常见处理方式有:1. 接受公司N+1的赔偿方案;2. 不同意赔偿方案,提起劳动仲裁;3. 与公司协商其他解决方案。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你对赔偿的满意度以及对未来职业规划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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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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