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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绩效激励制度每年2月和8月发放上一年度提成,今年年初公司修改制度里面规定绩效奖金只发放给在职员工,离职员工不能享受,还让全员都签了名,若我在6月份离职是否能够仲裁拿回8月应发的奖金

劳动纠纷
2024-06-23 10:36:2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8月份的奖金是针对于去年的绩效,可以主张发给你X
  • 你好,如果是福利的公司有权利自主定义
  • 上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协商的啊
  • 这个是可以去把年终奖拿回的
    追问:他制度还写了股权激励奖金不属于薪资的一部分也可以吗
  • 你好,可以去劳动局进行咨询
  • 可以仲裁。公司修改制度需员工同意,离职员工也有权享受已工作期间的奖金。如公司拒绝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奖金的追回。
  • 您可以选择与公司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先尝试与公司沟通解决,如无果则准备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 可以仲裁。具体操作:1. 收集公司修改制度、签名及应发奖金证据;2. 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3. 参与仲裁庭审,陈述事实理由;4. 等待仲裁结果,如不满意可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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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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