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我的丈夫是2001年8.20日登记结婚,感情一直很好,期间没有子女。后2004年夏天丈夫在兰州工地认识一女子,后来和这个女子第一次有不正当关系,2005年4月被我发现,给我写下保证,谁知道私下他们继续联系,由于我丈夫的工作原因先后辗转银川、重庆、湖南等地,此女子一直跟随其后,因我丈夫在湖南工作,他们在外租房子同居,被我发现后我赶到湖南抓到现场,然后我丈夫和那女人又当着我面请求我原谅,又写下保证,那女人也给我写下保证。我当时心软就放了他们,心想原谅他,2006年因为这个事情丈夫又从新找了个工作,谁知道到了新单位几日后就不辞而别,数日后给我打电话说在贵阳。其间他同事说他仍然和那女子联系。所以我现在就想离婚,我现在有利的证据有他们写的保证书几份。可我丈夫现在翻脸说和那女人是正当关系,并说保证是我逼他写的,包括他以前说的所有话全部都翻帐了。我们现在财产有2套住房,第一套是我们单位的集资房,款已付清。第二套是按揭贷款,现在还差银行9万,为了装修房子和我父母借款5万,有欠条为证。其余他借钱的我都没有签字,他也没有借条,可是他现在一直耍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