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提出要离婚,原因大概有感情不和,没有孩子,我不同意,对他的感情仍在,他说要对薄公堂,由于我收入较高,所以我们的房子是我收入买的,里面只有2万,而且他借我父亲20万用做投资,至今无法偿还,我想请问律师,如果我们法院上离婚,会如何裁定我们的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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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房子如果是在婚前所买,属于你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在婚后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之间有特别约定)。至于借你父亲的钱,要有证据证明或对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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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果是在婚姻期间购买,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借你父亲的钱,要看有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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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房产是你们的婚后取得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借款作为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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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如果是婚后取得是共同财产,即使你的收入高也不影响,借你父亲的钱一般也要用共同财产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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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