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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结完钱,一天一百,但本来说好的早上九点到晚上七点,结果因为去的地方人多我们七点半下班,经理不高兴了,说改成早上十点到晚上九点,不给加班费,能干干不能干滚。 想咨询如果不想干了,今天的工资怎么算,会给吗?如果还干下去,怎么算工资,算加班费。

劳动纠纷
2024-06-08 21:27: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你不想干了,今天的工资应按约定计算并支付。若还干下去,加班应支付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150%。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工资发放和加班费计算。
  • 针对你的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有:1.与经理协商,明确工作时间和工资计算方式;2.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3.考虑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你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 建议与经理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应得工资和加班费;
    2. 咨询律师,准备证据提起诉讼;
    3. 寻求工会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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