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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兼职,早上8点到中午12点,下午1点到5点为正常工作时间,但是领导要求干到晚上7点,5点到7点两个小时有共20元加班费,但是我不想加班,领导不给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12-10 16:50:0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强制加班违法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你好 不可以 必须要加班的
  • 你好!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投诉的

  • 1、领导要求加班直接拒绝。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是必须要加班的,也必须是因为特殊原因,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若劳动者在工作日被要求加班到晚上11点,加班的时薪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来计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在工作日加班到晚上11点,加班的时薪不低于工资基数的150%。加班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确定。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正常工作时间已经足够满足你的生活需要,并且20元的加班费并不吸引人,
    所以最好的选择是 坚持自己的立场,不加班。
    你可以与领导进行沟通,解释你为什么不想加班,并坚持自己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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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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