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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育津贴发放6个月,但是公司规定产假3个月发放了3月公司,公司如何发放剩余的剩余津贴

劳动纠纷
2024-06-04 20:37: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针对这种情况不行可以申请仲裁时提起
  • 你好,具体可电话沟通下
  • 公司应依法支付剩余生育津贴。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津贴期限一般不少于98天,若公司已支付3个月,应继续支付剩余的津贴,确保女职工权益不受损害。
  • 公司应补发剩余生育津贴。若已参加生育保险,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未参保,则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公司支付。确保女职工享受完整的生育津贴权益。
  • 公司可选择一次性补发或分期发放剩余生育津贴。具体方式应与公司财务状况和女职工需求相结合,若公司资金充裕,建议一次性补发以便女职工更好安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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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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