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六十二岁,借别人的身份证入职,工作了三个月了被厂子知道我用别人的身份证上班,把我辞退了,没有发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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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下你的法律问题我好详细为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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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报案,告他们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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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的工资是可以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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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人身份证入职被辞退且未发工资,您有权要求支付。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工资。若用人单位侵害您的合法权益,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甚至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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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证入职被辞退且欠薪,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劳动仲裁需准备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投诉则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介入处理。两种方式均有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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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您可根据自身情况和证据充分程度选择适合的方式。劳动仲裁更侧重于争议解决,而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则更侧重于行政监管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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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