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号入职,用人单位5月23号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填写了,身份证跟姓名未在签名处签名和盖章,并且用人单位自己填写日期到签合同,两份合同未盖章跟签名,然后用人单位拿回去盖章具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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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按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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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有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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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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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份合同都未盖章和签名,则合同尚未生效。合同需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应。如用人单位后续盖章,且劳动者确认,则可能使合同生效。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合同条款及实际履行情况判断。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劳动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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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签名盖章,法律效应待定。应尽快与用人单位沟通,补正手续。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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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情况,劳动者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正签名和盖章,或者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并寻求法律帮助。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合同的重要性、双方协商的可能性以及法律程序的复杂性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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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