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在分公司工作,后来注销了,一直以为是总公司员工,最近一审判决我与总公司没劳动关系,那我还能主张在分公司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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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我需要先了解一些具体情况。你和分公司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是否承接了分公司的权利义务?你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社保等是由总公司还是分公司发放和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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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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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帮你去争取在分公司期间的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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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已经超过了1年的劳动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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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多久,有没有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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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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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