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生产过程中的人员配合不到位,导制产品质量不合格,领导因为我是试用期,要求我去办离职手续?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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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不符合录用条件证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除非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可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如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非法解雇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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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沟通后行动。与领导沟通要求提供证据,若无证据可拒绝离职。若沟通无果,可咨询专业律师,准备相关材料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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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与领导沟通,要求提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或者寻求法律援助。若无合理证据,可拒绝离职并保留工作权利,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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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