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是一家上海外商独资企业,我公司现发现如下问题,却苦于无处寻求帮助,希望 您能给予点拨,万分感谢。 我公司于04年03月02日由开户银行汇出一笔17万5美圆,表面上看是属于进口付汇, 但是收款单位从未与我公司有过贸易往来,公司当时的负责人利用了职务之便,假借公 司合同将此款汇出,等于就是用了A公司与我公司的贸易合同把钱汇给了B公司,我公司 属于独立的法人公司,在国外有总公司,总公司老板是刚得知此事,现想利用法律途径 向B公司追讨这笔款项,不知应如何处理?由于银行没有保留当时汇款的合同,因此现 在无从证明当初负责人是否伪造了一份假合同,这笔进口付汇是利用了我公司与A公司 (即我国外总公司)的海关货物备案清单及相应合同来填写相关付汇单据的,按理说, 银行在受理此业务时会核对合同上的卖方是否与收款单位吻合,但结果是:银行同意此 笔进口付汇,因此,我方怀疑当初负责人伪造了一份合同,问题是,我公司与B公司从 未有过进口业务,且海关备案清单上的货物是由A公司进口进来,请问如何才能追讨回 这笔款项,我总公司需要关于外汇汇款的说明来证明此付汇属非法行为,借此,才能在 国外向B公司追讨款项,但银行不愿意给予此证明,我方应向谁索求呢?顺便问一句,您的英语能直接与我老板对话吗?

损害赔偿
2006-04-02 00:01: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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