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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韩国企业工作的员工,该企业在深圳设立了一个办事处,但该办事处未进行工商登记;今年8月,该企业撤回韩国总部,但我有两个月薪水、垫付的经营经费、过去一年工作应得的保险费用合计两万多元未得到支付;我手中现掌握有该企业在国内运营的公章、私章、企业资料

其它综合
2005-08-24 22: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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