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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个劳务公司签2份非全日制的合同,到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

劳动纠纷
2024-05-06 18:55: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首先可能会要求劳动者改正,若劳动者拒不改正,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 签两份非全日制的合同是合法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两份工作不得均为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不得造成影响,即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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