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为老板工作13年,企业效益不好,老板想给我调离岗位

劳动纠纷
2024-05-07 20:54: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企业效益不好也是客观情形,那您对于调岗怎么想?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如何约定的
  • 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 你好,水木法律为您服务

  • 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岗,劳动者不同意,并且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安排具体工作,导致劳动者无法拿到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书面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条件,书面通知后仍然不给劳动者提供岗位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然后依据《劳动合同法》
    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公司调岗,劳动者可以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调岗应该与劳动者协商处理,当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该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通过强制调岗来变相辞退员工的,一般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按原劳动合同来履行;如果员工不愿意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可以要求公司依法向本人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