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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教下62岁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做了才1个多月无缘无故被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5-06 09:35: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双方之间用工情形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按劳动关系特殊情形处理。劳动者请求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但劳动者请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及社会保险待遇的不予支持。
  • 您好,双方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也没有经济补偿金。
  • 已超过退休年龄,没有补偿。
  •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职工被无过错性辞退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辞退的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作为赔偿金。如果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职工被无过错性辞退的,会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辞退按经济补偿的两倍来支付赔偿。未签约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向职工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单位对无故辞退一直没有补偿的意思的,要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进行处理,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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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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