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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写未做满六个月离职按最底工资1900元一个结算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4-29 21:22:3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是否合法存在争议,我认为劳动合同如此约定实际上是对劳动者约定了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应属无效。
  • 你好,随意扣薪资,可到所在地人社局投诉
  • 你好!这个约定最低工资是不违法的。
  • 你好! 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 补偿金申请劳动监察大队解决
  • 法律分析:工资结算首先看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就是看合同。 如果没有合同,看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你好,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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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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