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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怎么理解?

劳动纠纷
2024-04-28 09:50: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就是你公司相同级别类似工作岗位上其他同事差不多的工资水平。
  • 双方之间约定的工资是
  • 法律分析: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参照本地区同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岗位工资是按照岗位的职责、所需的技术条件、工作强度等为评价要素来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工资报酬。不同岗位的劳动者一般工资不同,但也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分析: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工资标准应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合同中会规定你试用期的工资,签订了合同就表示你同意用人单位提出的试用期薪资待遇,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试用期工资是1500元,那就不能以转正工资的80%来计算。这种情况下劳动法并不支持你要求公司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那就需要看你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是多少了,如果确实没有达到是可以去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的。
    注意: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是指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是一个综合反映岗位价值、市场薪资水平以及公司内部薪资体系的薪资水平。劳动者可以通过了解这些因素,更好地评估自己的薪资水平是否合理,并在必要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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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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