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没有提前30天打辞职报告,需要付劳动合同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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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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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合同还没到期,提前30天辞职,一般不需要赔偿违约金,除非合同约定服务期;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2、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如果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需要支付违约金。
违反竞业限制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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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辞职是否要付违约金,视情况而定:
(1)合同没有到期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合同成立三个必要条件是什么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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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辞职是否需要给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未到期时辞职,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不需要给违约金;
2、如果劳动者在在服务期或者劳动违反竞业限制等情况下,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则需要给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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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