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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店铺装修,放假期间没有通知不在用我,休假期间工资不给是可以的吗

劳动纠纷
2024-04-21 12:33: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给假期工工资的,假期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约定在合理期限内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则假期工可以采用向劳动局举报、申请调解组织调解、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取回其应得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在法定节假日公司如果不放假的话,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三倍工资报酬又不安排节假日放假的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公司放假不给员工工资是合法的。不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而造成公司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若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的周期,如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则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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