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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5岁,在公司签了3年合同,第2次签了,但一直无合同,等于没签。工资和社保都正常状态,我不想干了,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开就是自动离职,这样我领不到失业金,昨办

劳动纠纷
2024-04-20 12:21:5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定,您可以再表达的详细一些。
  • 你好 每个月到手工资有多少呢 第二次没有签合同吗
  • 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失业金按正常程序领取
  • 法律分析:如果自动辞职是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领失业金,如果是其他情形,则不能申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一般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自动离职没有取消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是:可以要去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一般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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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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