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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完 对方还上诉 怎么处理

行政纠纷
2024-04-19 15:34: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完 对方还上诉 怎么处理。你好,积极应诉
  • 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可以先到法院积极应诉。
  • 行政处罚纠纷可以由调解解决。此外,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处罚的案件是不适用调解的。但对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时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行政处罚的起诉期,一般为六个月,从被处罚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被处罚人已经获得复议决定,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处罚案件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下列判决:如果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理的,则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具有主要证据不足等情形的,则判决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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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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