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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哺乳期 428号到期,现在还在哺乳期但已被通知裁员,正式离职是5月22号,已过哺乳期,请问赔偿是n还是2n

劳动纠纷
2024-04-19 11:12:3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员,并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那么赔偿通常是按照“N”的原则来计算,即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提前通知、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员等,那么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更高的赔偿,可能是“2N”或更多。但具体是否构成违法行为以及赔偿金额的计算,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 如果没有备案的话,支付你2n的经济赔偿金
  • 你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2n。
  •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关的赔偿金等
  • 您好,已过哺乳期一般是赔偿N
  • 你好,是什么理由裁员呢?
  • 你好这个问题可以解决的
  • 哺乳期被裁员应按劳动合同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公司裁员时辞退哺乳期女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等于经济补偿的2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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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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