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单位辞退赔偿金应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但是被辞退员工存在法定过失性辞退情形的除外。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哺乳期被辞退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 ,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 、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 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可以。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